这两天,南京法制办正在就《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预售管理”的内容,即商品房预售方案中,要明确商品房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时间等事项。并对有些开发商虽然拿到了预售许可证,但看楼市行情好,就捂着楼盘等涨价现象提出明确要求: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不按期销售的,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实话实说,对南京的楼市,偏居琼岛的笔者并不十分了解,而且按照南京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的范围,笔者也不属于有权利提交意见和建议的“市民”。不过,由于被南京房产系统的周久耕局长的天价烟吸引过,也见识过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手段。对于此次金陵城的房事,笔者还是有些上心,而且,深深地为南京的发展担起忧来了———曾经的“金陵帝王州”怎么如此没落了? 你瞧,对已经率先富起来的房地产商群体,即使出现捂盘行为,出重拳,下猛药,也不过才最高罚1万元,不就证明南京的房老板们很穷吗?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他们的管家、保姆、厨师一定也很穷,他们的司机、园丁、保安一定也很穷……照此说来,笔者怎能不为南京人的贫穷所扼腕叹惜! 然而,事实显然不是这般。南京市政府网站资料显示:该市是国际上看好的21世纪亚洲环太平洋地区最具发展前景的城市之一。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中国大陆城市竞争力排行榜上,南京名列第七位。同时,南京还被《福布斯》评为2007年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榜第三名。 而且在今年10月22日,南京市政府召开2009年1—3季度全市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三季度,该市已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069.69亿元,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566.82元,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595元。尤其是在商品房项目上,前三季度,南京市已经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1.45亿元,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51.77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销售额515.68亿元。根据这个权威数据,我们不难算出,南京商品房今年均价已高达6859元/平方米了。 恍然大悟!原来,动辄就盖起上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开发商,捂盘伺机涨价,最高只能罚1.5个平方米不到! 不由得想起马克思的精辟理论来:如果资本有10%的利润,它就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它就将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它们已经敢于冒绞刑的危险了! 只是,原本应该保证房产市场良性发展的一个管理办法,为何竟可能成为哄抬楼价的利器;原本应该站在老百姓角度为老百姓讲话的一个地方性法规,为何竟可能成为开发商违规经营的保护伞?在这种情况下,谁在偷着乐呢?! 当然,南京市此次公布的还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已。其结果如何,我们仍需拭目以待! □ 正 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