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4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去年暴露的文昌“死人吃低保”和儋州“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经省纪委、省民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已做出处理结果。包括两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去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省纪委、省民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文昌市、儋州市低保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日前,两市纪检监察部门均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 据查,文昌市民政局、东阁镇政府及东阁镇东阁圩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在办理东阁圩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低保工作及年度核查工作中,工作不认真,致使城镇低保对象潘某、杨某、邢某等3人病故后仍然由家属领取低保金。其中潘某家属多领45个月共3525元低保金,杨某家属多领21个月2750元低保金,邢某家属多领8个月1575元低保金,违规低保金共计7850元。检查中还发现,东阁圩居委会还有家庭收入明显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城镇居民被纳入低保。 文昌市纪委、市监察局经立案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市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陈继卓诫勉谈话;给予东阁镇政府副镇长林小导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东阁镇政府民政助理陈奕言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东阁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林明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阁圩社区居委会委员陈奋党内警告处分。 据查,2004年12月至2009年6月期间,儋州市排浦镇排浦社区居委会居民陈某、梁某等7人通过隐瞒实情,虚填家庭收入,领取城市低保金。排浦居委会负责人、排浦镇民政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在受理这7人的低保申请过程中,对申请材料不认真调查核实,就在审批表上做了意见同意低保申请。经查,陈某、梁某的低保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儋州市纪委决定,给予儋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淑龄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对儋州市排浦镇民政助理员马良臣、排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三登,排浦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林儒良立案检查。 省民政厅负责人指出,今年是“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年”,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低保资金真正用在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身上。对通过违规审批或骗取、套用、挪用、挤占低保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省民政厅欢迎广大群众对低保审批管理进行监督,举报电话:65319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