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3月17日电(记者刘贡)三亚将对首批1551户经济适用房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3月18日至4月1日,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 据三亚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首批1551户家庭均为三亚市2009年度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经有关部门三级审查,从1702户申报家庭中产生。 三亚市2009年度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条件为: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一人为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并长达五年以上;无房户,或现自有住房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符合《2009年三亚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线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线划定办法》,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足969.42元;单身申请人年满38岁。 据悉,2010年度三亚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条件已适度放宽,今年的申报工作也将马上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