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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卢伟 杨江萍)近日,由琼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等5人网络赌博一案,由琼海市法院开庭审理后,对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据了解,这是琼海破获的首例网络赌球案件。
据了解,去年12月,被告人周某、王某合谋,由周某负责与赌博网站代理人联系,通过互联网以网上信用额度进行投注并以定期结算的方式进行赌球。周某提供赌博网站网址、账号、密码及资金、设备等,王某负责办理宽带上网业务、租赁场所并召集人手。
在王某的纠集下,被告人覃某、符某、吴某等人加入该团伙并与王某权共同充当赌球操盘手,并约定赌博赢利由5人按比例分赃。
据统计,该团伙通过互联网对赌博网站所提供的足球赛事赔率以信用额度进行投注赌球。案发时该团伙的网上投注金额累计高达340多万元人民币,账面非法获利5万余元,但未与赌博网站代理人进行实币结算即落入法网。
检察机关认定,该团伙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做出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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