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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把大院家属错当信访对象误打》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广泛转载。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被6名便衣警察当成信访人员暴打16分钟,事后,公安机关道歉称“打错了”,是误会。而据了解,这6名警察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其职责是“接待”上访人员的。后经记者核实,网帖所述基本属实。(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这就是所谓的“打错门”事件。笔者认为,“打错门”事件这个带有黑色幽默色彩的事件透露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如果说把大院家属错当信访对象属于误打,那么,正常的信访对象就可以拳打脚踢。这种将群众正常的信访视为洪水猛兽的做法,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即便在炎炎夏日,笔者读到这则消息时,也感到一种渗入骨髓的寒意。退一步说,即便警察当时是对待罪犯,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更何况面对的是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妇。当我们的执法者在公然施暴时,普通民众究竟还有没有伸冤的地方,这几乎是在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信访制度,本来是公民正常的一条利益表达渠道。由于基层中民众意见难以上达,加之基层司法不公的客观存在,当下,民众对信访渠道充满了希望。而个别地方政府、个别公仆,却习惯性地对群众正常信访进行打击、压制。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还将信访者当做“刁民”和“破坏安定团结分子”来消极应对,就连一些省市“驻京办”也成为围追堵截本省上访人员的“有生力量”。
于是,从北大教授孙东东的“上访专业户99%有精神问题”言论到湖北省委大院门前“忠于职守”的公安人员误打“自己人”的乱行,我们分明看见了基层百姓信访维权的日益艰难。而从“打错门”事件中湖北公安系统的表态来看,这一句“误会”,引发的社会反感,恐怕也已超过了事件的本身。
或许,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合理的疏导远不如“堵”来得更为干净利落迅速。殊不知,这样简单粗暴的办法更会加深政府和人民对立的鸿沟。如果这种沟通民间与庙堂的表达渠道被一种“鸵鸟政策”人为封闭的话,势必造成更大的社会矛盾。
笔者认为,发生在武汉的这一起“打错门”事件,放在全国来说绝不是一起孤立的治安事件,而是从侧面反映出上访户所面临的险难现状。在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为政者唯有化“堵”为“疏”,耐心倾听民间的疾苦,以坚守社会良知和正义的底线为原则,还当事人以公正,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打错人”的尴尬局面。
□ 陈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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