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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三亚连日来的拆违行动,笔者不由得想起了几天前中央电视台《新闻1+1》的一期节目来。在那期节目中,央视评论员白岩松面对广州的一次拆违行动说,有一种“强拆”叫公平。面对错误判断了形势、认为“法不责众”的违建业主,相关部门坚决的拆违行动既捍卫了法律尊严,也维护了公平正义。
的确如此,以凤凰镇水姣村片区的违法建筑案例来看,不仅规模惊人,在4月底有关部门立案时就有56栋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违法建筑,建成面积达13.74万平方米。而且违法之气还异常嚣张,4月底至今,面对有关部门先后下发的《接受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业主们毫不理睬,仍顶风抢建,导致当地违法建筑迅速增长,不仅当初的违法项目大多封顶,还冒出了更多的违建项目。
于是,越来越多的守法百姓,面对被欺凌的法律,面露质疑,有了“和尚摸得,偏我就摸不得”的阿Q心态;于是,越来越多的当地居民,面对利益的诱惑,跃跃欲试,都想参与进来分一杯羹;于是,违法抢建之风愈演愈烈;于是,法律的权威性、政府的公信力备受挑战。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违法者的胡作非为,三亚即时启动了“铁锤行动”,对违法建筑展开专项整治。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宣传严格执法中,一名名违法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在拆除机械作业的轰鸣中,一栋栋违法建筑轰然倒地。
当然,对这些看起来不错甚至已形成小区的违法建筑予以强拆,坊间也有声音质疑:是否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是否是随意行政简单执法?对此,笔者与白岩松抱有同样的观点,即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执行力和公平正义是用金钱买不来的。留着这些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在规划、质量方面均存有隐患的违法建筑,不仅容易出现衍生事故,还容易给违法者留下一丝心理侥幸,导致违法跟风呢。
当然,如果有区别地予以对待,对个别符合城市规划、符合安全要求的建筑予以保留,通过对购房者按市场价向有关部门补足差价、补缴税费,对违建者的违法收入依法罚没等手段,将所得款项用于民生建设,将相关房屋当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予以分配,倒也不失为一种“弹性”执法。
但是,无论如何,法律的尊严绝不容许践踏,公平的砝码绝不容许乱挪。三亚的“铁锤行动”,不仅仅强拆了违建,更是对阳光政务的一种践行,对公平正义的一次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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