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评 论 观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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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6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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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剂有害无害还要讨论多久

  9月1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结束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被人们俗称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苯甲酰,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此前,粮食部门及不少生产企业建议在面粉中停用过氧化苯甲酰。(9月14日《新京报》)

  这实在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早在2008年12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卫生部收到国家粮食局提交的有关“停用面粉处理剂———过氧化苯甲酰”的申请材料,将提请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讨论,再最后作出是否禁用的决定。显而易见,时至今日仍未讨论出结果。

  关于面粉增白剂的论战中,国家粮食局以及很多国内大型面粉加工企业,是坚定的“主禁派”,食品添加剂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则是“反禁派”。“主禁派”的理由是,增白剂不仅会破坏面粉的营养结构,而且因具有致癌作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反禁派”的理由相对简单,不过是针锋相对地提出,增白剂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孰是孰非,有关部门最终总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反禁派”提出美国并没有禁用增白剂。这或许是事实,但是姑且不谈中西方不同的饮食结构,美国的不禁止也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良好生产规范》,如果没有按具体的管理规定生产,就会被美国法院裁定是违法行为,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反观国内,连是否添加了东西消费者都无从得知,又怎么会知道添加了什么、添加了多少以及是否还会添加别的什么东西?到底又有多少无良企业因此而承担了法律责任?此中的混乱,岂是消费者所应独立承担的?

  《食品安全法》已于去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添加剂的规范从无害转变到了必要,即以前是无害就可以添加,现在是有必要才能添加。撇开增白剂是否有害这样的内容,卫生部此番有必要论证增白剂是否面粉所必需,有必要得出一个结论,本着对民众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也为了体现出法律应有的权威与尊严。以平息面粉增白剂论战为目的,不失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一次契机。无论什么时候,消费者都有权知道他们到底吃了些什么。

  □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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