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记者孙乐明)记者今天从省农垦总局获悉,该局目前已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其中省财政划拨4000万元,省农垦总局自己调整资金6000万元。 这笔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修复受损的路、桥、水库和防潮堤等基础设施,以及全面恢复生产等。 省农垦总局将重点对这次受损严重的南洋、石龙、红星、金寮等6座病险水库进行紧急维修,并对罗豆、三江、桂林洋等农场的防潮堤进行改造升级,加大泄洪能力。对行洪通道下游进行规划,并要求相关农场限期收回行洪通道的滩涂,禁止高位池养虾。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内涝和海水倒灌的问题。 目前,全垦区的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已全面展开。 另据了解,为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的公开公正,省农垦总局规定资金和物资发放必须张榜公布,把责任落实到人。 今天下午,省农垦总局研究出台《三江罗豆等农场受灾群众补助政策》。此政策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遭受洪涝灾害导致住房、吃饭、饮水、穿衣、医疗等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三江、罗豆等农场转移安置群众进行生活补助。 根据该政策,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按一斤成品粮发放三个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发放一个月。 对重点救助的无房居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除第1条补助外,每月补助400元,发放一个月。 在受灾转移安置的特困人员中,属于农垦特困职工的,农垦总局另外给每户一次性补助200元。 省农垦总局承诺,将发给每一位转移安置的群众一床棉被。同时要求,各受灾农场要根据以上标准,结合农场各类不同人员的受灾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尽快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目前,农垦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受灾群众倒塌房屋重建的补助政策和生产自救的措施及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