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修正案草案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经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许可,在紧急情况下可限制人大代表人身自由。
此前的修正案草案一审稿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在紧急状况下,可以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许可,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