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车船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对现行车船税计税依据、税负结构等进行重大调整,对这一消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此次税负结构调整能否引导汽车合理消费?能否促进节能减排?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人士及权威部门负责人。 缴税以排气量论“高低” 我国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将载客客车接载客人数分为大、中、小、微型四个等级,其中载客小于9人的小型客车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据此,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按相同的税额缴税。 这一规定曾经受到不少车主的质疑。拥有一辆1.1升排量车的车主李玉纹说:“我的车排气量小,价值低,却要和大排量的车主负担一样的车船税,这太不合理。” “这一规定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对载客9人以下的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也有不少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既然车船税是财产税,就应该按照车船的价值征税,以排气量计征与财产税不符;另外,也有人质疑,车船税和燃油税是否属于重复征税?能否将车船税合并到燃油税之中? 谢旭人就这一问题解释说,车船税计税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车船的数量庞大且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为了方便征管,草案中采取了按排气量征税。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汽车排气量和价值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相关性高达97%,也就是说一般排气量越大的车价值越高。因此,以排气量计征车船税能够体现它的财产税性质。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是按排气量征税。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车船税与燃油税不是重复征税,车船税是财产税,而燃油税是使用税,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两者不属于同一征税范围,车船税是在财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有车就应缴税;而燃油税是在使用环节,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节能减排?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约20%城市大气污染严重,30%多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机动车排放是这些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此次税负结构调整,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节能减排?人们对此看法不一。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船税法草案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汽车可以加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汽车可以减免税等,这些政策可以进一步鼓励人们选择节能的、低排放的、小排量的汽车,也有利于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指出,按排量分档征税,可以鼓励小排量车的生产,也会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居民牛先生拥有一辆2.0升排量汽车。他说:“多交钱感情上不愿接受,但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讲,似乎较以前合理。” 一位报道汽车行业的资深记者认为,随着涡轮增压等汽车技术的发展,大排量车也不一定不节能,一辆1.6升排量的使用自然进气技术的发动机,未必比使用涡轮增压技术的2.0升车型节能。因此,相关规定对节能减排的调控作用可能很有限。 一位汽车经销商认为,税负结构调整,上涨最多的是豪华车市场,但对于动辄百万元的购车款来说,车船税上涨所占的比例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此次税负调整可能不会改变他们的选择。 有人分析认为,此次调整降低了购买小排量车的门槛,有可能刺激小排量车的消费,从而导致交通压力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节能减排”的效果。 “相对而言车船税的纳税额并不高,但从边际效应来讲,还是会影响购车人的选择,从而实现政策的调控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如是说。 周婷玉 崔清新 何雨欣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