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基本权益,使其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11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意见》从孤儿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系统的安排,对于确保孤儿的健康成长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意见》的出台可谓全国孤儿的福音,标志着我国的孤儿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但我认为,让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2005年全国孤儿排查数据显示,我国孤儿总数为57.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万分之4.43,其中生活在农村的孤儿有49.5万人,占孤儿总数的86.3%。这些孤儿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和发展的困境,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饥饿、疾病、生命安全等阴影每天都笼罩在他们头上,不少孤儿甚至被迫走上了卖淫、吸毒、抢劫等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孤儿救助力度,但调查显示仍有超过三成孤儿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制度救助。面对庞大的孤儿群体,显然仅靠政府的力量救助还不够。一方面政府的资金毕竟有限,另一方面是政府服务在很多方面无法覆盖和满足孤儿成长的全部需求。政府可以给这些孤儿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让他们不至于挨饿受冻,但政府无法给他们父母般的温情和爱;政府可以提供一个成长的基本环境,但一个人的成长更需要良师益友和心灵的沟通。孤儿的精神、心理问题以及成长中的困惑等问题,都不是靠钱能解决的,所有这些都需要社会和我们每个人来承担。 保障孤儿健康成长,让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它需要我们每个人奉献爱心。失去父母的孤儿无依无靠,政府和社会理当成为他们的依靠。每个人都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伸出援助之手,让这些孤儿也能感受到幸福和尊严,让他们幼小的心灵沐浴在爱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只有政府和社会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建立起一个“政府出资、社会支持、人人参与、家族抚养”的孤儿保障模式,才能给孤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全方位的服务、关怀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