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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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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采取措施稳定物价
今年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
程娇

  本报海口11月24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为了抑制价格上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今年内除国家统一的价格收费调整提高外,我省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

  在当前物价上涨形势下,省物价局要求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政府定价项目的调整要根据轻重缓急,能够延期的要尽量延期实施,必须出台的要把握好调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制定出台调价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价格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主副食品价格监测预警,发现价格异动或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

  我省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完善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在省内所有道路严禁设卡收费,为岛内菜农进城卖菜提供方便,减少流通环节;立即着手开展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工作。

  通知要求,我省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标准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人到户。根据我省物价上涨水平,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加大补贴的力度和范围,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持价格稳定、扶持困难群体方面的积极作用。

  省物价局强调,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行为,以及其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对于查出的案件,要依法处理。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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