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因生意纠纷竟然毒杀3人。今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投放危险物质犯黄育臣进行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 黄育臣今年35岁,澄迈县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起,罪犯黄育臣、吴淑顺(已判刑)曾从被害人林某经营的饼店批发饼类,后因生意纠纷双方发生矛盾,黄育臣、吴淑顺遂商议购买鼠药教训林某。 2008年4月间,黄育臣、吴淑顺在琼山区府城镇附近的农资店购买了3包鼠药,因该鼠药不便投放而丢弃。随后,两人又在府城镇城东大道附近向一流动摊贩购买了毒鼠强,先后用猫、鸡等做实验,确认该药的毒性。同年6月20日,黄育臣将一瓶兑过水的毒鼠强带至被害人位于府城镇下坎东路的饼店,趁人不备,投入店内一白酒瓶内,然后将此事告知吴淑顺。因吴认为投入酒中不妥,两人遂于次日到该店,借机将酒倒掉。同年6月28日17时许,黄育臣在饼店厨房发现电饭锅内有剩米饭,即回家取来毒鼠强返回店内,将药倒入米饭中。当日20时30分许,林某及其家人、员工等12人吃下米饭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抽搐等症状,被陆续送往医院抢救。其中,被害人陈某、陈育某、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罪犯黄育臣伙同吴淑顺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罪犯黄育臣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