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 言 铁道部新修订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规中除了将儿童票执行的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外,其他涉及车票改签等方面也做了重大调整。新规中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就意味着说,如果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11月30日中国之声) 新“铁规”出台,笔者发懵。先不说任谁都明白儿童的标准是应该根据年龄来认定的,到了“铁规”面前就变成了以身高论(当然,以后或许还会有有关部门以体重轻重、以牙齿颗数、以胡须多少论),就乘客乘坐普通列车赶不上车,车票将作废一项,笔者就百思不得其解。 如是疑惑,是因为有关方面在新“铁规”中定下了乘客迟到车票作废的制度,但是对时不时就出现并为广大乘客造成身心伤害的列车晚点,却没有一个给乘客赔偿的说法。这就正如个别商户“你买我的东西,给假钞是不行的;但是我找你的钱里面,却是可以有假钞”一样地令人郁闷。 当然,对于抱有此项生意经的个别商户,消费者大可以货比三家,一走了之。但是,面对作为从事公共运输服务的铁路部门,尽管还有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方式,在相当多的时候,相当多的百姓还是无法选择的。 由此而生的就是,供求不平衡透明、不公平公正的市场出现了垄断式的强势一方,并制定出“你违反合同你负责,我违反合同我免责”的“霸王条款”来。当然,此前也有乘客因列车晚点,拒不下车并最终获得误餐费和交通费赔偿的报道,但是,凤毛麟角,这些极为个别的事件并没有撬动了铁路方面始终以“没有法律依据”而拒绝晚点赔偿、规避着自己的民事责任、维护着自身行业利益的僵局。 而更让人纳闷的是,新“铁规”居然还“看人下菜”,将人分为了三六九等来:乘坐普通列车的乘客迟到,车票作废;乘坐票价贵上不少的动车的乘客迟到,车票并不作废,可以去办理改签。 不由得想起温家宝总理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座谈时,要求铁路、交通运输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运输服务水平”,“要注重规范运输经营行为,防止出现各种形式乱收费、乱加价、乱罚款,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的告诫来。 只是,有关部门将如何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呢?一年一度的春运高峰又不远了,让老百姓们放心安心顺心地走一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