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5版)实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一校多功能”建设工程、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培养工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注重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五)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继续推进海南大学“211工程”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加快桂林洋高校区建设,抓好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博士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推进琼州学院省市共建工作,支持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等民办高校建设发展。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高层次队伍建设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形成海洋渔业、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具有海南特色的学科优势,增强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能力。
(六)加大教育改革开放和投入力度。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六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机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内容、方法、手段。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国际交流。支持国内知名大学来琼设立研究机构及实习基地。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继续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综合素质,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师范教育,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绩效工资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继续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部贫困山区的倾斜力度,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激励机制。健全教育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 实施国际旅游岛人才工程
坚持把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作为全省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抓紧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重大人才政策。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32 万人、年均增长8%。
(一)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引进培养、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热带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南海资源开发人才集聚、优秀企业家培养、高素质教育人才开发、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开发、高素质宣传文化人才开发、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琼属华人华侨人才开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支持等11项工程;打造人才公共信息与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海南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吸引和聚集人才的平台作用。加快推进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基地建设。
(二)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人才创新创业扶持、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城乡区域人才流动的引导、教育先行、知识性财产保护、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等人才开发七大政策,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求为导向,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控机制,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七章 社会事业建设
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规划,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重大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让全省人民安居乐业、共享国际旅游岛和谐发展成果。
第一节 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强化政府综合协调职责,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使用中央下拨的各项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市、县收取的土地出让金10%部分以及省和市、县一般预算新增财力部分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住房用地计划,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量,进一步推进垦区、林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住房建设。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规划,落实保障措施,完善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28.8万套,完成6.5万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在消灭茅草房的基础上,完成 13.2万户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有一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第二节 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
积极扩大就业,为省内外劳动者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创造机会和空间。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使全省人民共享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成果。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全省经济规模和就业容量,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采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镇、建制村都有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大就业扶持和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每个农村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5年,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实现翻番。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分配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直补城乡居民个人的财政支出力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转移性收入等。完善促进农民增收机制,增加农业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将土地收入的更多部分返还给农村。力争到2015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
(三)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采取家电、汽车、摩托车、建材下乡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坚持各级财政新增财力55%以上直接用于改善民生,增加社会事业支出比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执法体系的作用,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
第三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以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扩大医疗对外开放,逐步满足国际旅游岛建设所带来的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
(一)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疾病控制体系,按照国家省级C类标准做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地级标准重点加强海口、三亚、琼海和儋州等4个区域重点疾控机构,按照国家县级标准强化其他市、县疾控机构基本职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统筹农垦和市县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围绕打造全省“1小时三级医疗机构服务圈”,实施“东西南北中”卫生发展战略,加快省医疗中心省人民医院的建设,支持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市人民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五个区域重点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市县按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办好县级医院,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和农场区(队)办好一所卫生室。按照改造为主与适度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按照自愿有效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加强农垦总医院和三亚农垦医院建设的同时,逐步将农垦医疗卫生资源融入地方。鼓励和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探索建立对民营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的购买和补贴制度。
(三)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投入约75.1亿元,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巩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城乡困难人群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健全海南与各省(区、市)异地医保互认制度,进一步促进医疗旅游发展。
(四)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和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国际认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富有中医药特色的区域性示范中医院。大力提升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传统优势,大力促进健康产业和医疗旅游的发展。
(七)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改善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第四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投入225.6亿元,逐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超过9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二)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及时解决好城乡特困户、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
(三)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支持市县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龄、失能病残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 建设平安和谐国际旅游岛
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重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把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作为国际旅游岛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行政村办公场所建设;推动旅游度假休闲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健全共同参与的民主组织形式和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居务村务公开等制度。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三)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市县和省直部门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加强市县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县以上应急联动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应对地震、台风、海啸、火山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高风险点、事故隐患督导平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指示平台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不断提高人民防空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落实国防动员法,实行国防动员计划,不断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等问题,深化和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略。推进“海南警务信息智能岛”建设,构建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实有人口、虚拟社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兴媒体的服务管理。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建设,强化群防群治社会组织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大力提升文化事业发展水平。加快省体育中心、海口江东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民族博物馆、国家南海博物馆和省博物馆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及村文化室建设,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和基层群众文体设施免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实施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计划,修缮“海口骑楼老街”等历史文化名街、名镇、名村,争取“海南省海上丝绸之路”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设立全省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奖,支持电视剧、电影、歌曲和舞台精品的创作生产。加强对琼剧、黎族苗族民歌、儋州调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支持黎锦苗绣等民族工艺精品生产。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开放、创新、和谐、包容、进取的海南人文精神。设立人文环境建设奖,表彰在国际旅游岛人文环境建设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个人。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八章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海南作为经济特区,仍然肩负着改革开放排头兵的重任,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社会事业体制等重点改革,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第一节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完善省直管市县体制。建立规范的各级政府公共职责分工体制;指导市县用足用好下放的权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要放在大力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对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中心镇赋予必要的城市管理权限。顺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趋势,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构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务流程,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建立法治政府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程序设计和程序保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制。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大民生指标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强化电子监察,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整合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立协同办公、资源共享、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法治惠民,注重社会群体的法律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节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垦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农垦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实行海南农垦政企职能分开,海南省农垦总局在过渡期内,继续履行农垦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代表省政府对海南省农垦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海南省农垦集团公司为省政府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剥离海南农垦的社会职能,全面完成并进一步做好社会职能移交市县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逐步将农场移交市县管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合理确定海南农垦机构编制和妥善安置海南农垦干部职工。
(二)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洋浦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其他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理顺管理体制、激活发展动力的路子。适应大开发、大建设的要求,争取国家确认洋浦经济开发区现有扩区面积并新增规划面积,支持老城经济开发区等具备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进一步改革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区、昌江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金牌港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管理水平和开发效率,用好、用活开发区的现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品牌和积聚优势,加强对园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整合开发区资源,努力使现有开发区成为我省新一轮开放开发的重要基地。
(三)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动资产资源整合。整合交通基础设施和公路资产,支持海南高速公司、省路桥公司等企业作为业主建设经营交通设施。组建投融资平台,整合旅游、海岸线、矿产、土地等资源,实现集约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推进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跨行政区域整合港口资源。培育和扶植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上市。推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造,采取兼并收购、整合划转等方式推动企业重组。加强省、市、县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整合重组企业存量国有资产、可转换为经营性的行政事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资源等,拓宽国有资本金来源。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四)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补偿机制。改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充当业主、承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的做法,推行国有投资主体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完善国有投资主体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行代建制,深化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逐步放开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创新公用事业监管模式,构建政府、公众和社会三方共同参与、有机结合的监管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减少社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省级土地储备,为省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土地条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项目,重点抓好海口30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建设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示范区。积极稳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将保障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土地价格形成因素,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统一规划岸线资源,分用途、分等级、分时序控制好岸线土地开发。分区域、分级制定开发投资标准,规范土地开发和招商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六)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额加价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节 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一)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制定以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以及日常运行费用等为主要内容的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编制和实施省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民政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规划。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增强县以下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行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服务监测评价体系。
(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从条件比较成熟的部门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第四节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资源、政策和侨乡优势,不断拓展海南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改善投资环境,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深化琼港、琼澳、琼台、琼粤、琼桂等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一)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实施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政策,执行好国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全力开展以引资金、引项目、引会展、引赛事、引客源、引物流、引出口订单、引科技创新产品、引精英人才和管理团队等为内容的招商选商工作。鼓励有实力的海南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二)提升对外对内开放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博鳌亚洲论坛这一平台的作用,拓展博鳌论坛效应。全方位开展区域性、国际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以及高层次的外交外事活动,使海南成为我国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重要对外交流平台。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国际会议和展览、双边会见和多边国际活动落户海南,努力打造休闲外交基地。以洋浦保税港区、海口保税港区、东方、儋州边贸市场为依托,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下转A8版)
(上接A6版)积极开展国际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引进国际知名院校和国际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办学办医。充分利用遍及五大洲的友好城市和侨务资源,不断拓展对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合作,加强琼台农业和海洋经济合作。以洋浦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努力打造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办好东方八所、儋州白马井边贸城,争取建设国家边境城镇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东融西联”战略,落实《广东海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深化海南广西两省合作会谈纪要》,共同推进加快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北部湾地区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区域建设,加快完善海口至广州、海口至南宁高速公路以及海口至广州、海口至南宁快速铁路建设;共同建立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设无障碍旅游合作平台,共同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线路;加强金融、物流、文化、科技、教育、人才、环境保护和市场建设等多方面合作,把琼粤、琼桂合作打造成我国省际合作的典范。以泛珠区域合作为平台,联合制定南海蓝色经济发展规划、共建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加强海洋环保、海域管理和渔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联手发展南海蓝色经济区。加强琼港、琼澳合作。利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深化琼台合作,进一步建设好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注重引进免税购物、游艇制造商投资,扩大空中、海运直航。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具有条件的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
(三)进一步深化涉外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国际旅游岛的一系列开放政策落地。同时进行国际旅游岛进一步开发的政策研究。吸引和举办大型国际体育赛事、联合办学办医院、即开型体育彩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等方面,实行更加开放的举措。支持国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进入海南,对外商投资旅行社逐步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进一步做好做足航权开放的文章,落实好境外游客来琼的出入境便利政策。继续争取增加入境免签证国家。履行中国5A级旅游景区城市联盟宣言,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实现涉外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对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查验方式创新,实施单一窗口或“一站式”通关模式,规范口岸物流、客流管理,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快“大通关”进程。整合口岸信息资源,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第九章 组织规划实施
建立体系,完善机制,分类指导,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等,形成“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
(一)完善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和实施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发展规划。省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3个区域规划和49个专项规划,编制全省空间布局总体规划。根据本规划,修编各级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
(二)建立衔接机制。实施下级总体规划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同级总体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周边地区的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级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协调。加强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
(三)坚持分类实施。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社会事业发展任务,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运用公共资源努力完成;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任务,主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等法律手段,并辅之以经济手段加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如期完成。
(四)强化组织落实。省各部门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省政府分解落实到省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定期检查,强化落实,重要的预期性目标也同时分解落实。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着重考核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五)健全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省人大报告,并向省政协通报。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2013年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健全规划调整制度,如遇特殊情况,省政府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十二五”规划是全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艰苦创业,为建成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