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晏 扬 近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未来5年教育改革情况。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鼓励各地出台外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教育部将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3月29日《北京晨报》) 尽管杜玉波副部长认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不等同于“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是指“高考移民”,但为了表述方便,我仍采用此前媒体约定俗成的说法,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称作“异地高考”,这种“异地高考”不是指“高考移民”。 推行“异地高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无须赘述,这是无数外来人员及其子女望眼欲穿之事,也是在人口频繁流动社会大背景下必须破解的一个难题———正因为其难,所以推行“异地高考”不能仅靠各地自觉行动。 难在哪里?难在利益调整。外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势必“分享”流入地户籍考生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权益。基于户籍壁垒未破、地域歧视仍不时大行其道的社会现实,推行“异地高考”势必会遭到很多当地户籍居民的反对,进而让当地政府感到为难,影响地方政府决策。有多少地方政府愿意逆这种意志而动,力排众议在本地推行“异地高考”呢?显然不容乐观。 推行“异地高考”不能仅靠各地自觉行动,这里面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推行“异地高考”需要一个较为明确的路线图,是采取“异地借考”的方式(外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在原籍参加录取)还是采取“异地高考”的方式,哪些外来人员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是以“居住证+学籍”为据还是以“纳税证明+学籍”为据,高考招生名额又将相应作出怎样的调整,各个高校将怎样配合录取名额的调整,这些问题首先需要予以明确,以便让各地有目标可循。其二,推行“异地高考”需要一个较为明确的时间表,到了预定的时间,就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异地高考”,如前所述,如果不强制推行,“异地高考”不可能变成各地的自觉行动,而给出较为明确的时间表,有利于各地未雨绸缪,早计划、早安排。 在某种意义上,推行“异地高考”是一个契机,一个实现高考平权的契机。眼下,由于各地高考录取比例严重不均衡,各地考生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权利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推行“异地高考”的一个重要前提,应该是均衡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否则“异地高考”就难以顺利推行。高考录取比例长期失衡这个问题,将有望借助“异地高考”之东风逐步得以破解,我们对此寄予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