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纽约6月20日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代理律师海明6日曾致函被告莫虎说,只要他支付桑兰500美元的医药费,并且停止在网上“攻击”桑兰,桑兰方就可以撤诉。莫虎不仅不接受海明开出的条件,反而将这封律师函当做证据交给了法庭,以此来证明桑兰方可能对司法诉讼不够严肃。 桑兰在其提交给法庭的起诉书中对莫虎的求偿金额一度是以亿为单位来表述的(美元)。后来,桑兰修改了起诉书,赔偿金额的多少变成了“由法庭去定”。而在海明的这封律师函里提出的赔偿金额则是500美元。莫虎19日将这封律师函作为《证据F》提交给了纽约南区联邦法庭。公众由此得以目睹这份文件。 由海明签署的这封律师函称,只要莫虎、莫虎的代理人、助手、朋友、或一切受莫虎操控的人不再参与网上针对桑兰的个人攻击,且莫虎赔偿桑兰500美元的药费,桑兰就愿意撤销针对莫虎的指控,免除他绝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莫虎原本是桑兰案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薛伟森的辩护律师。桑兰后来将他也追加为被告。 海明20日在接受新华社报道员电话采访时说,他愿意与莫虎和解,“只要他不做伤害桑兰利益的事情,我没有那么小心眼”。 莫虎19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提交动议,称原告的指控不值得法庭审判,故此要求法官撤案,并且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包括律师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