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荣耀 广东省紫金县古竹中学有贫困生近日投诉称,学校学期末所发的300元贫困生补助金到手后只有250元,另外50元被学校扣下捐给学校修篮球场。校方回应称只是口头倡议学生捐款,并非强制。紫金县教育局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8月23日《南方日报》) 笔者认为,紫金县古竹中学的做法不只违背了捐赠自愿原则,高中生未必年满18周岁,民法意义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其无奈的签字认捐先天即属无效。然而多年来,从小学到中学,强捐现象不止,“屡禁”未曾耳闻,这是从上到下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古竹中学贫困生被告知,不签字就拿不到钱,这是典型的强捐行为。对此有班主任解释说,这是学生的从众心理。当真如此,那也是饱含委屈和泪水的从众。 对于这样一些家境贫困的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雁过拔毛”,足见校方血液中道德元素所剩无几,难以寄望。这样的学校能给学生塑造出怎样的品质?同时,作为学生的班主任,固然天职上有服从校长的义务,但是面对明显失当的要求,是不是也该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从人性化的角度向校长表达诉求? 校方强扣补助金的理由是修建篮球场,更有做个“留念”的煽情动员,问题是篮球场已经建成,那么校方以此为由收取捐款,就不能不让人对这笔捐款的用途浮想联翩。古竹中学如今才建篮球场,实在有点“姗姗来迟”,虽说紫金县的财政状况比不上珠三角,但是逐年收取教育费附加,如果当真足额用到教育事业上,不可能连一座篮球场都建不起。是主管部门未曾下拨,还是另有隐情,恐怕也值得深思。 古竹中学的做法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本身就需要捐助的贫困生,反而被若无其事地雁过拔毛,这是当事学校的悲哀,更堪称举国捐助现状的缩影。成语“雁过拔毛”比喻非同一般的贪心,具体表现是,只要经手便要肆无忌惮地捞上一把。这在当下中国并不少见,除了暗箱操作,也包括一些无法无据的某些“公事公办”。 中国人并不缺乏爱心,却容不得爱心被玷污,眼下除了对古竹中学进行查处,更希望从法规上为捐助自由撑腰,开辟规范前提下的多元捐助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