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29岁孕妇张琴(化名)的预产期在9月底,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她提前到8月底在重庆国宾妇产医院剖腹产。因为是在37周就提前出生,女婴出生后患上新生儿肺炎。(9月6日《重庆晚报》)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才能入学。而秋季开学时间一般在9月1日,许多学校约定俗成地把这个日子定为儿童入学年龄日。于是,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要晚一年上学,因此,大批提前早产“学龄宝宝”应运而生。 因入学年龄限制,对家长提前早产的做法,其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首先,明显不合情理。从生理学角度来讲,9月1日以前出生的与晚出生一天的儿童相比,在大脑功能发育、适应能力等方面根本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前者可以早一年上学,而后者则不能? 其次,早产不利母子健康。提前早产,既容易导致孕妇并发症,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又容易使孩子患上新生儿肺炎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第三,背离了立法精神。规定入学年龄限制,本是为敦促父母和当地政府履行义务。而今该条款却成了部分孩子入学的“门槛”,显然与《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初衷相背离。何况,时下我们都在提倡与国际接轨,而法国、澳大利亚的儿童入学年龄为5岁;美国儿童入学年龄为5岁至7岁,其思路值得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