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站在时间的岸上回望,构写他的精神、情感世界。他多年来一直以城市的视角和时间的距离来表达心灵中的那个村庄。 他就是“村庄散文作家”王卓森。近年,他的村庄系列散文,是海南乡土文学上空的一片绚烂的彩霞,受到国内散文界的关注。他的散文,神韵和文风独特,已形成了自己鲜明的散文风格,开创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散文语境。 意象化散文写作实验 王卓森是海南省散文创作代表作家和新锐作家。他提出并进行意象化散文写作的实验,获得了海南文坛的肯定和好评。他坚持新散文写作中的艺术性、诗性和文体感,村庄的意象反复出现在王卓森的散文作品和他的散文艺术世界中。 从岛的地理与人文来说,他的写作也许是边缘写作,但也正是他的幸运,这使他的字里行间获得了迥异于别的独特因素。 他的文章章法、风格,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发现五四散文闲适的韵味和谴词造句的韵律,紧张和舒缓之间一气呵成,带有道家的洒脱和儒家的典雅。这样的文章,阅读起来可以暗中养培一个人豁达儒雅的气质,这就是我们在城市浮躁生活里最需要保养的心灵品质。 在王卓森的散文里,语言焕发出“世俗烟火”的迷人魅力。他善于用词,喜用比喻,总是能为词语找到新的组合方式,以此来扩大语言的表现力和吸引力。“天下男人,天下胡须,道貌不过几茬胡子。”他的《天下胡须》,以男人的胡须这样细小的事物作为依托,十分睿智地拓展了时空的内涵与外延,将自己对生命的思索与世事有机融合,开合自如,妙语频出,充分显示了他的才华与张力。“每一次月光照后,村庄就老了一些。”(《月光照着村庄》)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 写人骨子里的东西 王卓森与许多心魂不安的人一样,一边呼吸着城市的时尚,一边怀念乡间的宁静,在这种奇怪的悖论中,写作成了间歇性的劳动。 至今为止,他仍然认为他的写作,是基于对一切过往的美好的怀念,乡村和城市仅仅是个意象而已。就像说书人手中的那柄扇,它与说什么书没有任何瓜葛。“荷花如锦,菜畦碧绿,菜农在浇水,黄牛在低首啃青,白天有虫唱,夜来听娃鼓。”这是他心目中的田园的生机和景象,也是他心灵中最深的一隅。 “生活是不容稍加干预的,你只能跟着生活走。”他觉得,写作是个人最自我的喷薄,你仍然是生活的话语者,没有理由边缘化自己手中的笔。他害怕藉着时代性的幌子写作。写作中的时代是什么?“就是你永远不离不弃的生活,这些具体的生活就是时代的容颜。”在他看来,每个时代,各有生活,所以也各有容颜。他喜欢写人骨子里的东西,一贯主张要刮出人骨子里的汁髓。时代的生活或生活的时代就深藏在人的骨子里,写出了人骨子里的欲望和精神,就写出了人的命运,时代生活的指征自然就端现在作品中。 乡村才是他生活的全部 “不像人,睡也不好好睡,老想些心事,醒来仍迷糊着生活,上一代的活计到这一代还没干完,睁着双眼瞎忙,一年又一年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睡穿了一张张床,做了许多梦,呓了许多话,一百年过去了没有再醒来,把自己睡忘了,生命中没开过一次平淡的花。”(《睡在湖上的莲》)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忽视精神自身追求,这是人的失败。而王卓森能在物欲横流嚣张泛滥的城市里,秉持自爱、廉洁、清净、无为的悠然生活,这是难能可贵的。 城市的风景,几乎成了王卓森文章里装饰性的零碎品,只有乡村才是他生活的全部,或者说只有乡村才是他生命里的“福地”。城市的生活是速度的追求,它只会把人们绑架在汽车的轮子上,飞速疾驶,在激烈、刺激、动感等晕眩中获得所谓的物质优越带来的幸福感,但是这种物质占有的方式构成的优越感还只是一种优越感,最后无法构成精神上的幸福感。我们的生活,如果没有了大时间来冲击的话,我们无法记忆一些生活,这是人类一个痼疾。王卓森把目光投向乡村--慢速度文化的乡村,对它们进行审视、批评,进而纳如生命、生活之中,完成自我的灵肉修复。在《村庄的私语》里许多乡村的人烟,被作者把招进了文章中,字里行间流动着乡村的恬静和琐碎,轻描淡写出了人们生活里千姿百态,可爱温馨。 他的文章从容、放肆、典雅,阅读起来都有神归家园、倾听天籁的爽性。或许,这正是王卓森的追求吧,所以他把文集取题《村庄的私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