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吴开芬)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某分社原出纳员洪某非法将本单位资金据为己有,近日被琼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从2000年开始,洪某利用其担任出纳员、保管库存现金的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库存现金用于生活开销和购买彩票。自2002年7月开始,洪某又利用其办理储蓄存款的职务之便,先后4次窃支储户存款5.1万元。2002年9月7日,洪某将其保管的全部库存现金取出后逃之夭夭。 经查实,洪某共侵占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18.8万余元。案发后,其家属退还赃款1.6万元。今年7月5日,洪某主动到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洪某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