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9日讯 (见习记者王亦晴 记者张中宝)今天上午,海口市质监局正式公布海口第一批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自2012年1月1日起,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将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销售。 据统计,申报海口第一批电动自行车目录的受委托经销商50家,涉及生产企业61家、品牌65个、410个车型。经审核,共有39家经销商,涉及生产企业49家、品牌52个、356个车型符合要求,被批准列入第一批《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对于已申请但未能列入第一批目录的,或生产企业有新的产品,只要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可以继续申报第二批目录,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布。 海口质监局标准化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最高时速不超过20千米,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有脚踏装置的才可以称为“电动自行车”,超过这一标准的称为“电动车”,许多经销商反映,目前海口销售市场许多电动自行车存在超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