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食药监局要求
严厉查处药企制售假药行为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日下发《关于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一旦发现制售假药行为,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对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药使用情况、委托生产加工情况、出租厂房设备生产情况等;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情况、证照票据管理情况等。凡是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药品管理法》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时 政
   第003版:中国新闻 综 合
   第004版:世界新闻 综 合
   第005版:文化新闻 综 合
   第006版:文 学 椰 风
   第007版:体育新闻 综 合
   第008版:娱乐新闻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新闻论坛年会举行
中老缅泰开始湄公河联巡执法
北京市政府明年有望对公众免费开放
株洲市公告终止“问题官员”职务
新疆客货车相撞
开封百辆观光人力三轮车运营
严厉查处药企制售假药行为
乘地铁遭“迷药”事件系谣传
中国船员湄公河遇难案调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