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12月23日电 (见习记者宋敏 记者刘贡 通讯员谢曦)12月20日至22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第六组)对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今天上午,在三亚召开的2011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反馈会上,检查组认为海南省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省政府去年和今年分别给予2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对新建建筑的项目立项、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及验收均设立了建筑节能监管措施。通过应用新产品、新光源,大力推动绿色照明工程,目前已改造城市照明节能灯过万盏。今年底,我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实现了全省县城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此外,三亚市成功申报了全国首批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儋州、定安、屯昌等市县均结合辖区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配建农村垃圾收运系统。 检查组组长、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表示,海南省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正不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也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太阳能热水系统得到规模化推广,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海南着力制度建设,形成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通过政策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但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方面监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的进度,积极探索适合海南气候特点的绿色建筑发展模式,逐步推进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