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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5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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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居家养老服务
明年城区全面覆盖
700多名困难老人将享受无偿上门服务
见习张梁 林伟 通讯员唐凤英

  本报海口12月24日讯 (见习记者张梁 记者林伟 通讯员唐凤英)记者从海口市民政局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2年1月1日起,居家养老服务在该市城区社区实现全覆盖。这项服务面向海口市60岁以上老人,有700多名困难老人将得到政府提供资助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

  据介绍,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为以下群体提供无偿送时服务: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特困独居、空巢家庭老人;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子女残疾重病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特殊家庭的特困老人。

  享受海口市政府提供资助的低偿送时服务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困难孤寡老人;80岁以上生活自理能力弱的高龄孤寡老人;60周岁以上孤寡、或子女残疾重病无力承担赡养义务、或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省市级劳动模范和优抚对象等困难老人。

  居家养老服务时间按小时计算,每小时10元,凭“代币券”结算。对无偿服务的对象,政府每人每月补贴200元(20个小时);对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0个小时)。“代币券”由社区居委会按月发放,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当季使用,不得转让,过季作废,每张面值10元。服务对象按一个家庭户计算,夫妻两人均符合条件的不重复计算。服务内容包括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就医、康复治疗、理发洗浴、聊天交流、读书读报、法律咨询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据了解,2009年以来,海口市民政局、老龄办相继在4个区的8个街道(镇)所辖61个社区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该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5家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目前,共为220多名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资助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332名老人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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