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宋春蕾)困难职工怎么界定?如何申请救助?记者从省农垦总局工会帮扶中心获悉,目前垦区共有四类困难职工的救助可使用国家专项资金。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定义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一般不得高于30%,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低保边缘户;三是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四是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职工。以上四类困难职工的救助可使用国家专项资金。 另外,省农垦总局工会帮扶中心还为不符合困难职工标准又确实需要帮扶的职工建立了临时救助档案,如劳模、遗孀等,以便临时施助,这部分资金由省农垦工会及各级农场工会自行筹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