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6日讯 (记者林伟 通讯员敖日丹)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该院近年受理多宗毒品犯罪案发现,海口毒品犯罪案呈现80后女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增多等特点。 海口市、区两级法院近年受理的走私毒品犯罪案中,多宗有中国女性不同程度参与。这些女性大都是80后,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她们被国外毒贩以谈恋爱为名或是许以高额报酬,或以出国旅游、考察市场等为诱饵,参与走私毒品的犯罪活动。 据介绍,海口市大宗毒品犯罪大多呈现团伙犯罪、家族犯罪等特点,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毒品犯罪链长,社会危害大。2009年至2011年,海口中院受理毒品案件81件236人,其中毒品团伙犯罪占一半以上,且涉外毒品团伙犯罪占三分之一左右。这些毒品团伙犯罪涉案毒品量大,有的多达几千克。 在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犯罪受到严重打击的情况下,海口毒品犯罪案还呈现出“快活水”、“神仙水”等新型毒品越来越多的趋势。这些新型毒品价格低、吸食的人多。而且毒品的运输方式也从随身携带、人体藏毒等方式,发展到通过挖空马达、汽车配件、保险柜等方式,以物流快递的新方法贩运毒品。 海口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介绍,通过受理毒品案件发现,海口已成为我省主要的毒品中转站之一,其毒品犯罪多呈运输型犯罪。毒品来源其一来自境外,通过乘坐飞机到达海口后,再运输至广东等地。其次是通过云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内地城市将毒品运输至海口,再从海口运输至省内各市县。 据了解,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以及具有多次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具有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在量刑时都给予考虑,符合从宽条件的给予从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