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南横路77号,宗地四至为:北至巷道; 东至博爱南横路97号用地;南至博爱南横路79号用地;西至大巷道,土地总面积为77.65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陈国华。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
2020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女士,电话:65360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