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海南自贸港建设是我国适应新一轮全球性变革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部署。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省残联作为全省残疾人的“娘家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扛起责任担当,带领全省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以主人翁姿态投入自贸港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自贸港政策的深入实施,旅游业与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境内外人员入琼会不断增多。海南得天独厚的环境和气候,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会吸引世界各地的老年人及残疾人前来疗养康复。新形势下,海南的残疾人工作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残联服务主体呈现多元化。当前,海南残联服务对象为具有海南户籍的持证残疾人。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深入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会吸引国内外更多的残疾人来琼长久居住,能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他们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社会保障和均衡、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现出海南自贸港社会文明建设的成效,是残联面临的重大考验。
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迈向一体化。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问题,如残疾人“两项补贴”、托养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各省的标准不一、情况各异,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如何突破屏障,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务一网通办、无缝对接,是残联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求。
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急需均等化。当前,海南省级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服务设施、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无障碍环境建设离国际化、标准化还有不小差距。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使命艰巨,任重道远。
以主人翁意识主动融入自贸港建设
残疾人工作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民政、社保等方方面面,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主动想事、谋事、干事,切实做好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主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事关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和战略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要把讲政治落实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把全省残疾人朋友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保障残疾人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帮助残疾人朋友更加充分地共享自贸港建设成果,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二是找准方向,敢闯敢干。制度集成创新是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高水平自贸港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深刻把握自贸港建设阶段的制度创新特点,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和扎根守土、坚韧不拔、无私奉献的椰树精神,对标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自贸港的残疾人事务先进模式,聚焦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由救助补贴向制度化、机制化发展,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向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向法制化、精准化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主体向多元化、国际化发展,为自贸港建设中的残疾人工作找到新模式、闯出新路子。
三是提高素质,适应发展。残疾人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强化,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各项惠残、助残政策的有力保障。要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残疾人工作队伍。树立过硬的工作作风,牢记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把残疾人利益放在首位,从残疾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办事情。强化服务意识,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增进与残疾人的感情,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开阔眼界,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适应自贸港建设中残疾人工作发展需求,做到学以致用,着力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把残疾人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
勇于改革创新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让每名残疾人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全省残疾人工作者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制度。全面调研梳理当前残疾人工作政策与自贸港建设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的短板问题,在政策研究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自贸港建设。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深入论证政策实施可行性,评估安全风险,积极争取中国残联的大力支持,从国际化残疾人事务视角对现有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推动新的、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便利措施出台。
二是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社会保障。残疾人是特殊困难群体,做好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对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要全面推动落实残疾人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补短板,缩小差距,扩面、增量、提效。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作为单人户单独纳入低保政策,出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到“应改尽改”。深度聚集残疾人享受养老、医疗、住房和基本生活等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实施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定期访视制度,真正做到每名残疾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融合共享。持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着力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执行转变为政策落实,真正实现“应救尽救”目标。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做好精准按需适配。配合教育部门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努力让更多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探索按比例就业新形式,加大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开辟多种途径,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建立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带动更多残疾人就业。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提高资金补贴标准,提升托养服务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配套方案,提升城乡无障碍建设水平。
四是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平等发展。做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打击力度,联合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要带头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要认真履行扶残助残的法定义务。做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的并线运行工作,用好残疾人信访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促进就近就便解决残疾人的合法合理诉求。
五是发动社会力量,汇聚助残合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动员和利用市场主体、民间力量、社会资源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项目目录和试点范围,制定完善服务标准、运作程序、监管规范和评价机制,努力放大政府投入的带动效应,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社会化的方式,促进残疾人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发展。要进一步激发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发展活力,提高履职能力,完善法人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组织,深入推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基金会、中国狮子联会的作用,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服务。
六是加强科技应用,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与人口基础信息、相关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目前,海南省残疾人智慧平台建设应用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要继续加强数据库建设,开展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业务工作统计等数据的综合比较分析,为科学管理与决策提供支持。要围绕残疾人网上就业创业、扶贫、康复、教育、基层社区等开展“互联网+助残服务”,探索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模式,有效提高残联业务协同和公共服务能力。
怀仁者之心,行仁者之事。做好残疾人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我们要热切回应全省残疾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事业迈向新征程。
(作者分别为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