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上海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合”)签订《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酯原料项目低温热水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后,因该项目存在多个问题一直无法投产运行,我司于2021年7月8日向上海盛合发出《律师函》,要求其进行整改,逾期则合同解除。上海盛合收函至今已逾9个月,至今未有任何回应。基于此,我司现声明如下:1.依据我司向上海盛合发的《律师函》,我司与上海盛合签订的《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酯原料项目低温热水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合同》于2021年7月23日解除;2.因上海盛合合同违约给我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我司将依法提出索赔;3.我司已完成对上海盛合已完工作的款项支付,因此不对上海盛合所欠债务承担任何支付责任。特此声明!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