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统计指标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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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为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和法治保障。我们要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做尊法的践行者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我们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
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政治性。党的全面领导是统计工作的立身之本。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广大统计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自觉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
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纪律性。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新修改《统计法》第7条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并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等党纪党规衔接,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了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对党忠诚、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深刻把握统计工作的人民性。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新修改《统计法》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多个条款对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有利于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践行“为国统计、为民调查”职责使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心倾听调查对象心声,使统计数据更好地取之于民服务于民,赢得社会各方关心与支持。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学法的引领者
新修改《统计法》是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要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做学法的引领者,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持续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专题学法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要讲好新法贯彻第一课。坚持“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抓住统计人员这个“基础力量”。要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人员的学习教育,把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等重点内容,认真组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学习领会,帮助树立用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习惯,全面把握此次修法的新要求新变化。
抓住统计调查对象这个“主要群体”。结合统计年定报、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重点讲解新修改《统计法》与调查对象相关的新规定,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做守法的捍卫者
新修改《统计法》明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
加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要完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常态长效机制,压实数据生产、审核、评估、监督等各环节责任。完善企业自查、市县核查、省局抽查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强化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严格把控。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开展数据评估和趋势判断,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筛查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生产科学性。
提升统计督察效能。要持续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组织开展省级统计督察,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延伸拓展督察范围由市县到部门,带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
提高统计执法质效。要加大统计执法宣传和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进一步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围绕关键行业、重点指标、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人为干预等情况。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坚持统计工作职能定位,做用法的示范者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型起势,正处于封关运作的关键时期。统计工作要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全力服务大局。新修改《统计法》突出强调了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对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统计、精准统计、科学分析,更好发挥“参谋部”“情报部”作用。要将纳统工作作为统计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既要依法纳统、应统尽统,也要坚决杜绝统计数据掺水造假。要强化经济形势研判预判,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当好监测预警“吹哨人”。聚焦“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加强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延链、科技创新、商业航天、新型消费、绿色发展和建设海洋强省等的监测分析,积极服务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落实,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
深化改革创新。新修改《统计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统计改革任务,对健全统计指标核算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等方面提出要求。坚持把实现高质量统计作为统计工作的主线,持续推进制度方法创新。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好海南自贸港统计监测制度的作用,积极探索封关运作后统计方法制度,不断优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围绕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等方面,积极争取在一些符合海南特点、适应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的统计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力争为全国深化统计改革贡献可复制的“海南经验”。
注重科技赋能。新修改《统计法》提出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要加快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数字化平台,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调查对象管理、数据审核评估、加工处理、资料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拓展丰富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应用场景,加速统计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共用,细化共享的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加快政府统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海南统计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坚决防治统计造假,坚持依法统计、精准统计、科学分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作者系海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