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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1日讯 (记者黄晶)在海口东方广场工作6年的清洁工洪女士,上月底工作时被狗咬伤后,屡次与公司交涉,除了医药费外,公司仅给了300元营养费了事,担心留下后遗症的她渴望得到应有赔偿。
19日上午,在海南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记者见到了刚换药出来的洪女士,她左膝下有4处明显的咬痕,回忆起被狼狗咬时的情景,她仍情绪激动。
据洪女士介绍,这两条大狼狗养在东方广场6楼办公区旁长达3年,公司指派一名司机负责天天喂狗,事发时这名司机正好打开狗笼投食,恶狗窜出,咬住她左腿,顿时鲜血横流。洪女士在工友帮助下,来到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急诊,并在医生建议下到海口市卫生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
事发第二天上午,公司派人到医院付清了医疗费,并一再嘱咐不要报案。20天过去了,公司不再过问,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法,洪女士在家人的帮助下向报社求助。
记者今天赶到海口东方广场6楼,看到办公区旁,两条大狼狗被关在铁笼内,见到人后,咆哮不止,气势汹汹。
据该公司物业部的王经理介绍,洪女士被狼狗咬伤是事实,当记者问到伤人的大狼狗归谁所有,有无办理狗证,及事后赔偿时,他称公司已全权委托给法律顾问。
当记者试图联系该法律顾问时,对方以工作繁忙为由敷衍了事。
洪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天天恶梦连连,神经衰弱,无法正常工作,或许只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才能稍微抚平她内心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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