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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4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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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海口10条道路实施摩托车分道行驶
文刚 特约陈世清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 (记者文刚  特约记者陈世清)海口摩托车多秩序混乱,能否学习南宁先进的交通管理经验,对摩托车实行分道行驶?本报3月19日的报道引起了海口警方的关注。海口警方今天发布公告,决定从4月1日起,在新大洲大道等10条道路上实施摩托车分道行驶。   警方今天的通告说,实施分道行驶的道路,共分两类,一是海秀中、西路,人民大道,海甸五西路,龙昆南路,凤翔路,国兴东路,国兴西路的非机动车道(原)使用黄色虚线重新划分为摩托车道(左)和非机动车道(右),途经以上道路的摩托车必须在划分的摩托车道内行驶。二是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非机动车道按照摩托车、非机动车混合道路的性质使用。   警方提醒说,驾驶摩托车途经以上道路时,要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选择车道,不得超速或占道行驶。非机动车途经丘海大道,新大洲大道,南沙路的混合道路时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实施摩托车分道行驶的道路两侧开口将予以缩减,沿途单位的汽车应当按照“右侧通行”的相关规定,就近借用摩托车、非机动车道。   据介绍,分道行驶是交通基本原则,通过这种手段,能有效分解车流,提高通行效率。考虑到摩托车灵活机动,但稳定性差的特点,分道行驶也是对摩托车司机的一种保护。除此之外,通过分道行驶,还可以有效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打击两抢一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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