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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要紧紧把握住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开发建设,兴岛富民,争取在三、五年内赶上全国平均经济水平,到本世纪末达到国内发达地区的水平,进而为赶上东南亚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而努力。
发展经济必须立足于开发利用丰富的湿热带自然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同时积极吸收利用外资,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产品水平和服务水平,积极改善经营管理,面向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创汇,朝着参加国际经济大循环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外向型经济。
要结合海南实际,探索自己的发展路数,不要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的模式。要作好通盘的长期规划和分步骤地实施计划,先从沿海开始,搞二、三块地方,一块一块地分片开发,开发一片收益一片,切忌急于全面铺开。要十分注重效益,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使群众得到实惠。尤其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各项政策,扶助民族自治县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
———选自《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1988年4月14日国务院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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