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3月30日供本报专电 (金敏、李生东)近年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通过设置优惠条件、开辟公益岗位等办法,积极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就业,并形成了再就业工作的“乐东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省推广。
1999年以来,随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乐东共积累了下岗分流人员3564人;2002年至2007年初,符合安置条件却未得到安置的城镇退伍士兵262人。
为解决下岗分流人员和城镇退伍士兵的安置问题,维持社会稳定,使县党政主要领导把精力更好地集中在加快发展上,乐东新一届县委、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促进下岗再就业:
一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实施安置。照顾贫困户上岗。对零就业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的下岗分流人员给予照顾,吸收回原单位上岗,工资按原渠道解决,共照顾上岗267人。
公开招考优先录用上岗。主要是设置优惠条件,如按招收人员名额预留出一定名额、适当加分等方法优先录用下岗分流人员。县教育系统通过这种方式,优先招录了72名下岗分流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县卫生系统向社会公开招录l00名医务人员,招考方案也对下岗分流人员设置了优惠条件。
设置公益岗位安置上岗。2006年以来,通过这种方式共吸收682名下岗分流人员上岗就业,公益岗位上岗人员除用人单位发给部分工资外,县财政每人每月拨500元作为工资补贴,2006年县财政共拨付工资补贴381万元。从2007年10月份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将补贴标准提高到600元,县财政每年新增加补贴80.4万元。据县卫生局统计,该局下属的公益岗位就业人员人均每月工资可拿到1000元以上(含县财政补贴工资)。
为到龄退休的258名下岗分流人员补交了养老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纳入社保发放。对愿意自谋职业的562人,为其做好服务,及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按规定办理了以个人名义继续参加的养老保险。
二是对企业事业改制下岗分流人员实施安置。努力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社会保险。2006年6月,利国糖厂、琼脂厂、县腰果场和县委招待所的1155名从未参保的职工被纳入社保。
三是对城镇退伍士兵实施安置。主要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方法,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2006年以来,县财政先后安排了302万元,对262名城镇退伍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在县公安部门增设协警、巡警岗位,共安排96名退役士兵上岗,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并办理养老等保险;安排资金解决37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和22人的清欠工资、养老金、医疗费、失业生活费、单位应缴部分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费,并解决14名县属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问题。
乐东县采取上述措施促进下岗再就业,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启示:
一、需要树立新的政绩观。县委书记吴井光认为,要实现经济腾飞、社会和谐稳定,妥善解决就业再就业等民生问题是绕不过去的。经济增长是政绩,化解下岗分流人员的矛盾和重视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强调客观困难原因,不把矛盾上交,不把责任推给前任,也不把责任留给后任。只要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带着感情去帮助、研究解决下岗人员的困难,总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需要部门间通力合作。下岗分流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涉及面广,不是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覆盖。教育、财政、人劳、卫生、社保、就业、公安、工商、地税、信访等部门,都努力从自身职能出发,不扯皮、不推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做好下岗再就业工作。
三、需要拓展就业门路。政府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开辟更多的公益性岗位,解决下岗人员的分流问题,同时可通过建立富余劳动力输出平台,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再就业问题。例如,乐东县通过与广州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建立起“两个平台”,即输出地人力资源平台和输入地信息资源平台;“两个通道”,即劳务输出市场通道和供求信息传送通道。通过“远程见工”系统,实现不出门就可被招聘就业。2003年以来,县里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就业共5万多人次,部分下岗分流人员实现外地就业,年人均劳务收入9000多元。2007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乐东县评为2006年度“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这是海南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市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