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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那大5月28日电 (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佳 钟振强)剪断电缆就地焚烧取线,毒瘾发作刀砍电缆换钱———近段时间来,儋州市各地发生多起电信部门电缆被盗的案件。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日前,儋州市人民法院从快审结一批盗窃电信电缆案件。
剪断电缆就地焚烧取线
剪断电缆就地焚烧取线,李书杰等人为自己的疯狂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9日凌晨至6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书杰、陈克刚伙同陈焕堂等人,先后6次窜到儋州市光村镇新隆村、白沙塘村、油堂村附近,持断线钳剪断8条长19米至36米不等的电缆。同年5月27日凌晨至9月9日凌晨,被告人李书杰、陈克刚伙同陈焕堂等人,5次窜到木棠镇松林区黄地村及黄地村公路附近,持断线钳剪断3条各长32米至66米的电缆。同年9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书杰、陈克刚伙同陈焕堂、王寿梅、“汉侬”、“老二”、“黑皮”(另案处理)等9人驾驶二轮摩托车,窜到儋州市新盈农场高速公路入口处附近,持断线钳剪断二条各长76米的电缆,后把电缆拉到附近的林地里焚烧。在焚烧的过程中,陈焕堂、王寿梅被警方抓获,其余人逃脱。
经查,李书杰、陈克刚、陈焕堂参与盗窃财物价值共30583元,陈克刚参与盗窃财物价值共30583元,王寿梅参与盗窃财物价值共13581元。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书杰、陈焕堂有期徒刑七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陈克刚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被告人王寿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
毒瘾发作刀砍电缆换钱
罗储振染有毒瘾多年,没钱的时候,他便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通信电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储振与“阿德”、“阿忠”(在逃,另案处理)商量盗窃电缆以购买毒品吸食。2007年12月17日凌晨3时许,罗储振伙同“阿德”、“阿忠”携带两把钩刀和一把锄头窜到儋州市国营西庆农场种子队上坡处橡胶林,用钩刀砍断一条长约63米的通信电缆(价值4092元),造成159部电话中断20小时。次日上午8时30分许,当罗储振到藏放电缆的水利沟用钩刀分割电缆时,被当场抓获,“阿德”、“阿忠”逃脱。
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储振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
在另一盗窃电缆团伙中,陈玉侬参与盗窃财物价值共计21037元,何开鹏参与盗窃财物价值共计14775元,被告人黎发虎参与盗窃财物共计9559元。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玉侬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何开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判处被告人黎发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武青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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