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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9日讯 (记者侯小健)针对糖厂废水排放存在超标的现象,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采取措施加强对制糖企业环保监管,该厅近日下发有关加强糖厂污染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糖厂加强技改,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制糖业污染问题。尚未实施无滤布真空吸滤机改造的糖厂必须在2008跨2009年榨季前完成改造,否则不予生产。
另外,所有糖厂须采用真空泵替代喷射抽真空冷却,避免糖份溶入煮糖、蒸发冷却水中导致COD浓度增高。冷却水循环使用的糖厂,应建设相应的生化处理设施,控制循环水中的COD浓度增加,保证循环水的质量与外排水达标。
所有糖厂必须严格进行清污分流,不得将洗地板水、洗罐水、汽轮机冷却水、冲灰水等生产废水混入煮糖、蒸发冷却水中稀释排放。排放的污水必须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超标的将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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