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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动员部署大会上,礼仪教师在给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政务礼仪培训。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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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3日讯 (记者陈成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于今年7月1日投入运行。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省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许可审批将按五种方式运行。
根据有关规定,凡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各部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再行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
第一种方式 即时办理
对程序、条件简单,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了完整材料的事项,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对即时办理件,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完全授权,实行“窗口人员受理并审查,首席代表核准”的一审一核办结制。
第二种方式 承诺办理
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受到设施、场地等条件制约需做出化验、检验、勘察、听证、论证、咨询、研究等而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按不同事项明确不同的承诺办结时限。对承诺办理件,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各相关部门对其“首席代表”应按办理环节给予直接报签或决定受理的授权。
第三种方式 联合办理
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即该事项的第一个受理窗口为“首办窗口”,由“首办窗口”联合、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并负责最后送达办结件。当“首办窗口”协调不了时,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
第四种方式 综合代理
对政务服务项目少、申办件常年发生次数少的若干省直部门,可以联合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代理窗口收受申办件,然后按规定的程序、条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在综合窗口统一送达;对于下级部门转报或递次审核的审批项目,可以由中心综合代理窗口代为接收,然后按照许可审批事项的性质和类别,将下级机关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转交给许可审批决定机关,办理完毕后再通过综合窗口交给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或申请人。
第五种方式 统一收费
凡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收费的,一律由指定银行设立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收费窗口统一收取,所收资金直接缴入省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此外,按有关方案要求,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要按“统一进场、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操作运行。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省政府确定或确认的重大投资项目设立专门窗口办理,直接交由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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