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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7日讯(记者杨艺华)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应对油价上涨对我省公路客运行业的影响,该局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省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公路客运票价在现行运价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每人每公里标准由0.01元调整为0.02元。
据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因油价调整增加的支出,已由国家财政给予了补贴,因此,对于我省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从6月20日起我省0号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上调1000元,公路客运营运成本增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故进行此次调整。燃料差价调整后的公路客运票价计价公式为:票价=[车型基准运价×(1±浮动幅度30%)+客运附加费+燃料差价]×营运里程+旅客站务费。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运价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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