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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7月24日电 (记者王勇)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今后新建、改建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广场、风景名胜区也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为让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更方便,三亚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创建无障碍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三亚市规划建设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法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审批内容。对不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也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方案》规定,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按照以下渠道和办法解决:属于新建工程项目的一律实行与工程项目同步预算的办法解决;属于改造工程项目的,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原则,由工程项目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筹措资金;属于开发或商业性的工程项目的,由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筹措;属于政府公益性质、扩建工程项目的,所需资金由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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