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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5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顺成)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海南华银金融巨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依法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石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本案另一被告,北京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梁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原公诉机关以原判对石雪犯贪污罪判处死缓量刑畸轻,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抗诉;被告人石雪、梁勇亦以大连证券不是国有公司不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为由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石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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