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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1日讯 (记者程娇 通讯员高昌江)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为确保流通领域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清理工作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工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三个100%工作目标,确保我省没有一包(盒)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在市场上销售。
据悉,三个100%工作目标内容包括:所有奶粉、液态奶经营户建立进销台账和索证索票100%;对经营奶粉、液态奶的商场、超市、店铺等检查到位100%;对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登记造册、下架封存100%。
根据省工商局制定的三个100%工作目标要求,我省各市县工商部门主要检查所有奶粉、液态奶经营户,是否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对每一批次的奶粉、液态奶索取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对每一批次进货的奶粉、液态奶是否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对不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工商部门还落实巡查制度,对商场、超市、店铺等检查每周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对从商场、超市、店铺等查封下架的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工商部门将按办案程序依法处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将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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