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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3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郭艳华)一宗地不但被倒卖了两次,而且第二次的大部分钱款被一村委会负责人装进了个人腰包。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仅用30小时便查清了这起涉案高达143万元的土地转让款案。
200万元土地转让款下落不明
今年8月,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某村委会顾某反映, 该村村委会负责人李工等人相互勾结,将49.9亩集体土地转让给个体户,土地转让款约200万元下落不明。
收到线索后,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对该线索开展初查。举报中心分析认为,近年来灵山辖区群众多次反映农村集体土地转让款被贪污等问题,由于查处、反馈不及时,息诉工作不到位,导致村民多头举报,甚至集体越级上访,给农村社会稳定造成影响。遂决定快速查清此案。
初查发现三大疑团
举报中心人员深入灵山镇等相关单位调查。经慎密初查:该村的98亩集体使用地,于1993年7月转让给两家公司,两公司已付土地转让款490万元。但由于两公司取得农用耕作坡地的途径和方式不合法及其他原因,导致两公司多年无法办理有关土地转让或征用的使用手续,而两公司也从未对该地开发使用过。
2003年后,海文高速公路在该宗地上征用10亩,付补偿款6000元;省交通厅征用40多亩,付给该村委会补偿款50万元。余下的49.9亩地,2003年海口市国土局确权为该村委会集体使用地,并已办理土地使用证。2008年4月,该村村委会负责人李工伪造合同,将49.9亩集体使用地转让给王某,得款184.5万元。经举报中心初查,该线索疑云重重:第一,该村的98亩集体土地,1993年已被两公司共同出资征用,今年4月,余下的49.9亩土地,以该村委会名义转让给王某?第二,王某付给该村委会的土地转让款184.5万元,为何两次给付143.5万元都是现金?第三,该村委会为何付给其他单位20.5万元?以上疑团,都与被举报人有着一定联系。
30小时快速破案
9月8日,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反贪局、反渎局、举报中心的精兵强将,组成6个办案小组赶赴灵山镇、该村委会等单位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据李工初步交待,第一次转让后,土地又被确权收回。但见周围地价一个劲疯涨,他便打起了歪主意。他伙同冯某等人,以该村委会的名义将村委会集体所有的41亩土地转让给王某,然后将143.5万元土地转让款占为己有。李工以为,第一次转让已经分钱给村民,再次转让谁也不会知道此事,钱当然就是他的了。
9月9日,经过30个小时的连续作战,美兰检察院成功突破了这起涉案金额达143.5万元的重大涉农贪污案件。
目前,李工已被批捕。(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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