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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邱大军)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根据议程,本次会议将研究决定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等多项法规草案在本次会议上进入二审程序。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今天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三天半,其中有两次全体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共进行了20项议程。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关于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了关于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审议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审议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了关于检查《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我省经济形势分析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我省节能减排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0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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