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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 (记者黄晓华)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发出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
贯彻群众路线,是我省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坚持的原则之一。《海南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组织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和标准。为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为我省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此项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省广大党员、群众。征集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至2009年2月15日。建言献策应紧扣“创新特区体制机制,推动海南科学发展”这一主线,对如何破解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与剖析,探寻推进海南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建言献策可以是一句话、一段话、一篇文稿。其中文稿要求采用议论文体,字数在1500字左右。
本次活动共设以下四种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在南海网上设置“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专栏,网民可以直接登陆南海网(www.hinew.cn)提交。开设“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专用电子邮箱,参与者可编辑文档直接发送到:kxfzgldxz@163.com;
手机短信征集:通过向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发布“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征集短信公告,发动全社会参与建言献策活动。省内手机、小灵通用户可编辑短信“K+建言献策内容”发送至“1062886655”;
邮件、传真征集:个人撰写文稿后邮寄或传真给“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6号海南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7楼,邮编:570203。传真:65308501;
设立意见箱征集:由各单位设立专门的意见箱收集,然后统一送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
所有应征稿件都要注明“建言献策”字样,留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据了解,征集活动结束后,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获奖名单在《海南日报》、南海网、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公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海南日报》上刊登。获奖作品还将编印成《我为海南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汇编》,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供学习、交流和借鉴。
本次活动由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海南日报社、南海网、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
活动咨询电话:65201335、65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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