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9年1月11日至16日在海口召开,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海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海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2008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200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海南省军区选出的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晓军、92474部队选出的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丁光启、文昌市选出的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崔伟,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晓军、丁光启、崔伟的代表资格终止。
文昌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史君超、潘正怀、何启旺提出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史君超、潘正怀、何启旺的代表资格终止。
临高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陈创福为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琼中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傅信平为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省军区补选黄声云为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2474部队补选项曦为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陈创福、傅信平、黄声云、项曦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7人。
特此公告。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1月28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言静为海南省司法厅厅长;
董宪曾为海南省交通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勇的海南省交通厅厅长职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子连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沛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免去:
田湘利的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湘利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明宇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祖斌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甲天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荣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言静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子连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庶成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贾沛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亚辉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伟余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亚辉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庶成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东斌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顾剑秋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卫、洪景春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苟守吉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免去:
苟守吉、李伟军、范建绥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荣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侯伟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张甲天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铭的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卫的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洪景春的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