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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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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6月30日
三亚暂停收取8项房产交易费
本报三亚12月10日电(记者郭景水)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决定从12月15日起,暂停收取8项房产交易费。暂停收取期限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三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及销售面积今年上半年一直保持大幅增长。但从6月底开始,由于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三亚市房地产市场与全国一样受到了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呈下滑趋势。为了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   鉴于房地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三亚市决定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落实中央及省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同时,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暂停收取全市房产买方相关交易费用,适当减轻购房者的缴费负担,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据悉,暂停收取房产交易买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原标准为:二手房交易中买方承担的住房交易手续费为3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为交易额100万元以下比率为0.5%、100万—1000万元为0.3%;测量制图费每套300元;档案保管费小于等于300元;土地权属调查登记费为每平方米0.2元;产权证工本费为20元/宗;房屋转移登记费为80元/宗;价格调节基金为交易额的3%。。暂停收取期限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   另据了解,对三亚市房地产交易所、市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市土地权属调查办因暂停上述收费而减少的收入,三亚市财政将按减少收入的7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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