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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5日讯 (记者袁锋 通讯员汪伟平 实习生张捷敏)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农垦5项社会保险移交属地市县管理,职工的养老金将由属地市县社保局发放,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也将在属地市县办理。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海南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市县管理交接大会上获悉的。
过去,农垦5项社会保险均在农垦系统内统筹,近年来,农垦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缺口大、待遇标准偏低等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地方尚有一定差距,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较低,垦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平均水平为1.19万元,比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还要低近一半,比职工医保差距更大。
海南农垦社会保险全面移交市县管理,是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分离社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对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今天召开的交接大会,标志着海南农垦五项社会保险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工作基本完成。会上各市县政府与农垦总局签署了交接责任书。
记者了解到,对普通职工来说,移交地方带来的变化,一是社保待遇的支付更加有保障,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不必担心拖欠。二是社保待遇得到提高,享有与属地参保人同等的医疗保障和其他保险待遇,特别是医保待遇大幅度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平均水平将从原来1万余元增加到当地职工医保水平,有十倍二十倍的增加。三是方便垦区以个人身份参保者在当地办理参保,避免了以前必须到农垦总局办理的奔波之苦。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海南农垦改革,我省抓了两个牛鼻子,一个是义务教育移交,另一个就是社会保险移交,因为这是民生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将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市县管理才能分离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真正使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市县管理有利于提高农垦职工社会保障水平和农垦社会保险体系完善。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农垦社会保险移交市县管理工作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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