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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0日讯 (记者程娇)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油价下降后,我省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调低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规定公路客运票价在现行运价基础上减去燃料差价,每人公里标准由0.02元调整为0.01元。
据悉,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我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调整为5860元,即全省0号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由6.13元调整为5.06元,每升下降了1.07元。油价下降后,我省相应降低燃料差价。
根据《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精神,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全省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公路客运票价在现行运价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每人公里标准由0.02元下调为0.01元。
省物价局要求,我省各有关公路客运经营者和车站,要按规定认真做好燃料差价调整和公路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运价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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