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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在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平安海南建设,始终把维护海南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34人、提起公诉6500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这四类犯罪嫌疑人5549人、提起公诉5249人。有力维护了我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省人民检察院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去年,省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280人,提起公诉236人。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40件,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65人,100万元以上6人;处级干部27人,厅级2人。如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69人。针对一些行业存在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突出问题,查办规划、城建系统职务犯罪25件28人,地税系统16件16人,促进了依法行政、优化了投资环境,得到企业和干部群众的拥护。
在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全省检察机关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重点查办了涉及社保资金、教育、征地补偿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犯罪案件58件69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办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22件23人;对违法取证、违法采取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7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廉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
本报记者 范南虹
(本报海口1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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